公司治理按照联交所《企业管治常规守则》规定的要求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负责,有效地管治业务进行。此外,在董事会辖下成立三个委员会并开展工作,推行了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制度,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,并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方面、多层次的治理规则,用以明确各方的职责、权限和行为标准。

董事会

本公司董事会有九名成员,包括一名执行董事,五名非执行董事,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。

董事委员会

本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董事委员会,分别为审核委员会、薪酬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,各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。